1. 首先呢,先跟大家打個招呼 , 我就是共同作者 姓菇 ,名小編  說起來  當共同作者必要條件就是 「要有一張唬爛的嘴」  把白的說成黑的, 還有 可以公報私仇(?)
於是 , 故事就這麼開始了!

某天早上(不就今天嗎?),瘋爵:「喂,要不要去麥當勞吃早餐順便打嘴砲?」 誰知道, 一答應就是噩夢的開始。
目標:一公里遠的吉安麥當勞, 作戰時間:5分鐘 任務開始!
到達目的地以後。
嘟嘟嘟.......  瘋爵:「喂? 」
 
小編:「我到了,你呢?」

 瘋爵:「才5分鐘 你是開外掛嗎?

」 小編:「幹,你該不會還在大便吧?」

5分鐘後 麥當勞裡。

「我說阿,大白天兩個宅男在麥當勞打嘴砲不好吧?」

「管他的,反正這邊有冷氣爽阿」


突然,有個女生騎腳踏車經過
「你看,是王澄噎」

這時候小編跑了出去。
因為推門太大力造成巨大聲響,時間好像停了一秒鐘,大家的目光都轉到小編身上。
這時 停止的時間繼續轉動,
「王澄, 你怎在這裡?」

「人家出來打工阿。」

「你等下要回來找我們哦!」

回到麥當勞。

「喂,你怎看到他?」我問

「她那麼正,我會看不到她?」

2分鐘後,在去工作室的路上。

「喂,這間甚麼學校阿?」

「咦?這不是你的母校 花蓮國立啟智學校嗎?」
「................」

我們看到一對情侶

「那男的好醜哦!」

「你管他, 有馬子最大」

「我也有馬子啊!」

「還不是在外地。」

「不是。」

「不然是在內地?」

瘋爵:「哈哈,你嘴砲比不贏我的啦」




原本要跟他回去看看的 不過因為他的爸爸在,所以,我要他送我回麥當勞。
「好!」 他很爽快的答應了。 之後拿出一支螢光筆寫了個"M" 然後又擦掉

「麥當勞到了,掰掰」

「................」

「我管你,你就是要跟我走就對了,」

「好啦好啦!」

走著走著 看到一條狗。

瘋爵:「小狗乖乖,他想要跟你做愛」

「幹你娘勒!」

我們前面有一條鐵軌

他叫我自己走了

「你只要一直直走就會到麥當勞了。」
他是這麼說的

當我突破萬難走出來時, 

「花蓮縣吉安鄉仁里派出所」

嘟嘟嘟......

「幹!這殺小?」

「你自己聽錯的,我明明說要左轉。」

「你趕快回來啦! 快點看我狀態。」

「幹!我原本應該在家裡吹冷氣打電腦的!」

當我回家時 即時通:

瘋爵♫ ²: 欸欸欸
瘋爵♫ ²: 你剛剛跑走太可惜了
瘋爵♫ ²: 仁里今天在辦豐年祭欸

然後他的狀態:林崇閔走到仁里派出所跟警察伯伯問路:))

嗯 我們共度了一個美好的早上(誤)

在這邊跟大家鞠躬(彎)
還有請支持 瘋爵的文章 ,
善用推和收^^

總歸一句 還是家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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