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並不是一個喜歡聽別人指令的人,雖然我已然把自己當做一台機器。

  但畢竟,認知跟自我意識壓根就是一體兩面的事。

  那天,我和她一起「走」回家,牽著腳踏車,走在她身旁,就像一般的情侶那樣,不同的是,我們並不是情侶,只是剛認識一天的陌生人。

  之後的每一天,我們都很有默契的在雜貨店碰面。

  我先到的時候,會先買兩瓶飲料;她先到的時候,會先準備等下在圖書館要說的東西。

  那裡有一張桌子,她先到的時候,就會詢問老闆,運用那桌子以及手上不停替換的螢光筆、鉛筆、各色原子筆幫我整理一大堆莫名奇妙的東西。

  我不喜歡讀書。

  學校的東西盡是些莫名奇妙,哈哈。

  但自從那天在廁所之前的巧遇之後,我們在一起的時間越來越多了。

  常常一下課,就準備去圖書館讀書。我並不是一個讀書的料子,但我願意為了她讓自己慢慢習慣這樣的生活。

  我想這就是愛情厲害的地方吧。

  可是,事情卻在某次的默契伴隨中被命運出了老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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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瘋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