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曾經在想,是不是我們早一點認識,就不會發生這些遺憾。

如果我們可以從小就是青梅竹馬,是不是我就不會懷疑東懷疑西的。

可是想得越多,就越發現命運的可恨之處。

 

 

由於我們寫作的類型都是在愛情徘徊,雖然有時候我會寫些奇幻。

但是最專長的是愛情,最愛看、最受歡迎的還是愛情。

敲下這些作品的時候,頭腦需要的是,無窮的想像力。

但我卻忽略了這點,在小紫的文章裡頭,我否定了我自己。

 

 

『說!是誰?為什麼他可以給妳這樣的幸福?』

「……」

『不說是嗎?原來我那麼不值得妳坦承。』

 

 

我很後悔,我沒有聽著小紫把話說完就走。

我很後悔,其實小紫他寫的是期待我給的。

 

 

再多的後悔卻換不回,當初錯過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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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瘋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