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不久之後,我們就像一般熱戀的情侶一樣,開始牽起手逛街。
一開始的感覺,很不真實,到後來,也就適應了。
因為熟悉了那份愛的溫度在雙手間游移,就更加確認了愛。
聽人說,能夠當情侶是上輩子修來的福分。
如果是情侶,必定會有志同道合之處,就連朋友都有了,情侶又怎能沒有?
我們的共同點是,都喜歡在網路上寫小說。
因此,我們也開始會在網路上互相找對方的錯字。
這是種甜蜜的負擔,即使是在同層面上造成壓力,也很幸福。
『大小姐,妳這個字又錯了啦!』
「啊?」
『妳看啊,這個!』
當小紫彎下腰來看著螢幕的時候,我會聞著她的髮香。
其實我只是在騙她,我只是想聞聞她的髮香。
「好啊你,臭小子,居然敢這樣騙我!」
之後我們會繞著頂樓跑了好幾圈,直到累了,才會背對著背,
各自仰望著不同角度的星空。
我們卻不知道,多年以後我們早就背道而馳。
不管在何處,角度都不會再相同或是更接近。
喜歡請推推,點進(三),繼續看:)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