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這個標題也不知到我是怎麼了,大概是頭腦燒壞了吧。
因為我今天難得把《默默》和《唯一》拿出來寫,不過還有很多還沒寫完。
就已經寫了2500字,我後來想想,等下次再寫好了。
一次寫太多,我怕很多東西以後都不能回想。



回重點,什麼叫做作家?
會寫小說,可以叫作家。
會寫詩集,可以叫作家。
會寫散文,可以叫作家。
那如果全部會寫,是要叫什麼?
作家的三次方?
隨便,反正就是作家對吧?



很多東西都可以稱之為文學,我覺得我寫得不是很好。
成為一個作家,我想應該還不夠格吧。
畢竟我還有太多東西需要學習,太多空間需要磨練。
我需要精簡的文字,我需要更完整的故事架構。
常常很多故事寫到一半,就斷掉了。
我會反省,是自己做錯了什麼?還是一下筆就是錯誤?
我不會怪罪我的作品。
因為是我喚起我的作品,並不是我的作品逼我去寫它。



身為一個作家的責任,大概是讀者給我們支持,而我慢慢去實踐。
比如說,一個章節突破五千字時,我會哭,讀者會想跟著一起哭。
好啦。我知道不可能。


但是我是那種很容易就熱淚盈框的人,字數寫太多,會對我的心情影響很大。
會喚起心理的滿腔熱血。



究竟什麼叫作家,我想我沒有權利說什麼?
每個人心中都有把尺。
希望,我在大家心中是個作家。


就算很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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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瘋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