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二次參加作文比賽,喔就是聯合杯,我這個人呢因為不屑參加作文比賽所以參加過的作文比賽兩根手指頭就可以表達(事實上就是因為現在不會不屑了所以才參加,因為以前寫太爛怕出來丟人現眼,線再應該還可以所以就出來丟臉一下。)

  也就是今天啊。

  我早上還沒八點就已經到了四維,沒辦法我就是那麼強,總是喜歡這樣很早很早到考場,然後等人慢慢變多(不知是哪種心理變態行為),到頭來因為我的勇氣不足加上時間實在是太早,再加上我怕被高中生欺負(最好是啦!),因此我跑到711去看小說,比作文前看小說,真的是怡然自得的休閒運動。

  看莫仁的噩盡島。

  不過我也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女孩真的不來喔?

  因為昨天要離校的時候我跟女孩聊了一下關於作文比賽的事,我說了一句實話,徹底的實話!

  「我現在極度不想去作文比賽,想把准考證撕掉。」我拿出准考證證明我的決心,我還以為女孩要附和我,結果,結果卻被……

  「可以不要去嗎?我不想去。」女孩很無奈,我知道她是認真的。

  當然啊我後來沒有把准考證撕掉,女孩也有到場。

  所以嚴格來說我們兩人都是言而無信,我從711走到四維時想說可以在看到女孩以後虧她「言而無信」(我篤定女孩會來,不知道為啥莫名的肯定),結果呢,在那之前我先遇到了吳儼辰,之後再回到試場時,女孩的媽媽也在,由於我這個人的個性比較害羞就沒跟女孩打招呼了。

  可惡,沒辦法虧女孩人生感覺就少了點樂趣的說。

  結果作文的題目打開來是「珍惜」,很好了,至少沒有像漢光杯那樣給你一張圖叫你自己命名,馬的讓我根本沒意願寫。

  這次我一開始用了很文言文的句子開頭,之後應該都寫得很爛吧。(純屬個人感覺)

  我很想一直一直回頭看女孩,我們號碼雖然只差一號,但偏偏就差那一號,我們的位子一個在最前一個在最後,最好是可以那麼白爛啦!

  總之呢我到最後居然在睡覺,因為我寫完了啊,理當睡覺的,不然晚點的比賽怎麼辦呢?

  「距離結束還有十分鐘。」監考老師悠哉地說著,再十分鐘她就可以拿錢走人了啊。
  
  「靠,還有十分鐘喔?」我心中暗自叫罵,當然第一個字有罵出來是真的。

  然後坐我旁邊的李涵玨在那邊東看看、西看看,當然也不勉被我嘴砲個幾下,我先說喔,嘴砲是我個人習慣,女孩在我還是會嘴砲啊!怎樣怎樣!

  之後結束了,我看看女孩,感覺她一臉的不爽。

  之後女孩也走掉了,或許是跟媽媽一起回家了吧。
  
  隨後我也加快腳步,快馬加鞭地走在,往球場的路上,馬的還要比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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