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很久了,也十個月了吧。但我總是不懂德節制,想到什麼就寫什麼的白爛個性,也讓我到現在連一本書都沒攻下來。

  如果當初好好學,我現在是不是早該出書了?沒辦法我總是喜歡玩玩刺激的,我可以在叛逆期裡更叛逆,這就是我的作風。

  為什麼這樣說?是有原因的。

  從我一開始寫小說,就是正統的亂寫,照著電視劇開始亂亂寫劇本,寫到很爛還會跟我師傅強詞奪理。

  「妳看,寫得超讚的!」

  「哇--快昏了啦= =」

  我師傅是一個很執著在寫愛情小說的人,而我呢,就是一個超級超級叛逆的寫手(稱不上作家),我喜歡寫奇幻,但我總是可以在愛情裡撈一大把。

  這樣有點貪,不過以多取勝總是比較好,至少技術比不上時還有字數當後盾。

  但我從來沒有想要麻痺自己,就光對寫作這件事來說。

  而我也很少用任何事去麻痺自己,頂多就是用寫作去麻痺我的壞心情。

  而最近的我也因為愛情而陷入一場恐怖的戰鬥裡,在裡面我要一直跟我自己纏鬥,好幾次我都會留著眼淚叫那個自己不要再揮拳,可是身體卻不聽使喚地又再站起來。

  我不懂什麼叫做認輸,我更不懂愛情裡需要什麼技巧。或許我是那種執迷不悟超級頑固的幼稚詭吧。

  至少我給的愛我不想否認。

  我只像跟帥氣的人說,很抱歉我只會體貼,任何事我都可以隨便賭爛過去。
 
  而我體貼的那個人,現在也只是讓我自己陷入不斷麻痺自己的迴旋中。

  麻痺,我現在能做的,也只有麻痺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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