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為什麼,我迷上了寫後記,大概是因為我很難得才能完成一篇作品吧。


雖然這只是一個將近六千字的短篇,可是寫完,心中卻有好多的五味雜陳瀰漫。




第一、在這部作品產生前,我根本無法意會到這會是個這樣的故事。


以前的我總是要求故事要刺激精采,一些無聊的敘述盡量跳過,甚至省略。


我不太喜歡拖拖拉拉,或許也是因為這樣的急性子,才讓我在寫作上總是沒辦法完成一些長篇作品,因為根本沒有耐心嘛。


而《兇手》就像是個突如其來的靈感,我想描寫一種罕見的親情。


畢竟原諒一個殺害自己母親的兇手,真的沒那麼簡單。




第二、關於故事的取材,以及故事上的發揮。


對於取材這件事,我真的不是很在行,看過我寫的奇幻小說的讀者肯定都會了解到一件事。


這傢伙很愛亂搞,每一篇都在搞設定,誰看得下去啊?故事缺乏劇情,根本不具市場性。


所以我就說我很爛了嘛。


這次的取材呢,真的很特別,我居然會從「跳樓」這裡去發揮,我也真的覺得我很天才。


其實「跳樓」在我的生活裡面並不是很罕見,除了前幾年的新聞常常在報(畢竟台灣的自殺率太高了!),還有我們班的同學常常以「跳樓」問候對方,很特別,也很新奇。


好啦這方面不需要再獻醜了,有機會我會在《上課不要寫小說》裡面提一下囉。


這篇作品,我純粹是想找回我當初寫推理的風格。


沒想到這一找,手感全部都回來了。




關於發揮。


計程車是我家裡最密切的行業,也是我最愛拿來發揮的題材。


這次的司機我原本的構想是想設成是主角的爸爸,最後想了又想,還是用現在的版本比較好。


故事比較有可看性,我個人看法啦。


我爸媽都是開計程車的,所以多一個寫小說的也不會怎樣。


很正常嘛。


只是我真的好想要一台筆電喔,所以我寫作其實想要拿來維生用的。(不用在這裡誇大不實的炫耀啦!)




最後、我想跟大家分享我心中的一個小秘密。


其實我最近一直想要寫很「親情」的東西,我到現在才發現,寫作根本不需要什麼秘訣或習慣。


就算你從小時候開始看了一大堆不營養的電視,都還是用得到的。


我個人認為,我推理能夠寫到這樣(雖然不是很好,但我想應該有一點好了吧?比以前寫的好。),都是拜一些「仙人跳」的推理性質節目。


分鏡的鏡頭,我拿捏得好,也是電視看太多的關係。


所以看電視真的很重要,繼續快樂地當一個電視兒童吧,啦啦啦啦啦啦!






我們下個作品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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