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青春,一定都會叛逆,老套的一句話,時間的問題而已。
很多人說我很乖,總是誇我有寫作這項長才,但有時候我覺得無聊,要誇我不如去誇我師父不是比較實際點嗎?畢竟是她賦予我這種變態的能力的。
所以每次長輩在那邊誇我的時候,我不想多說什麼。因為他們並不是在跟我討論小說劇情,而只是一種另類的崇拜。
那種崇拜,過了不久是會延伸成壓力的。
「啊你都沒有叛逆期喔?」朋友問。
「幹最好是啦!我如果沒有我現在哪會寫小說啊?」我答,很豪邁地答。
因為我師父,挖掘出我的寫作能力。她說過我是天生的寫手,但我不這麼認為耶,我只是覺得人好像在經歷過些事情自然而然就會悟出些道理。
而往往我們不會察覺,只會等到它急速膨脹到快破的時候,才驚覺:幹!原來那麼大了!想刺破都很難。
寫小說是我的夢想,也是我未來的目標。
有夢就去追。我忘記這是誰跟我說過的話,每當想起這句話就覺得收穫良多,就會想在那個人面前自誇:「看,我現在跌倒的姿勢都可以很帥!」因為我早就熟悉了文字間的交互作用,寫作只是一種記錄方式。
誰說我沒有叛逆期?寫作,就是我叛逆期的開始。
至於結束嘛?這我就不知道,也許這會是很長很長的叛逆期,或許我會幼稚一輩子,永遠當個停在叛逆期的小孩。
只要我的小說還沒寫完,我還沒喊累,我永遠都是那個坐在電腦前寫到自己會起笑的瘋子。每每看自己以前的作品就會發慌地笑,知道嗎?我,只是個病態的開始。
很多人都問我,為什麼要叫瘋爵?
大部分的時候我沒有回答正解。因為牽扯到家人,我只想誠懇地告訴家人:「我是個瘋子,喜歡聽爵士樂的瘋子。」如果說出師父的事情,那我準備被我媽打死了。
其實是因為我師父叫做瘋娃,為了追某大師父,我只好取名為瘋爵。
一點也不浪漫,只是試著向這世界要點跟她相似的東西。看,這不就是超級幼稚的行為嗎?就說我長不大嘛!假如我長大了,我的夢想就會停止不是嗎?
所以呢,請別說我沒有叛逆期。
我的叛逆期,比大家想像的都還久,或許等到進棺材裡我還在融合我的小說靈感咧。
各位,這是瘋爵自己建立的散文選其中之一之《不停地戰鬥》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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